七情内伤
1、七情内伤的基本概念
七情即喜、怒、忧、思、悲、恐、惊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,是人体脏腑生理和精神活动对内外环境变化产生的情志反应,一般不会导致或诱发疾病。
七情内伤是指喜、怒、忧、思、悲、恐、惊等七种引发和诱发疾病的情志活动。过于突然、强烈或持久不解的七情反应,超越了人体生理和心理的适应和调节能力,导致脏腑精气损伤,功能失调,或人体正气虚弱,脏腑精气虚衰,对情志刺激的适应和调节能力低下,引发或诱发疾病时,七情则成为病因,因病而从内发而称为“七情内伤”。
2、七情与脏腑精气的关系
情志活动与脏腑精气有着密切的关系,五脏精气是情志活动产生和保持正常的物质基础。外界的各种刺激只有作用于相应的内脏,五脏精气应答,才能表现出不同的情志反应。
《素问·天元纪大论》说:“人有五脏化五气,以生喜、怒、思、忧、恐。”(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,作“喜、怒、悲、忧、恐)五志分属于五脏,心“在志为喜”,肝“在志为怒”,脾“在志为思”,肺“在志为忧”肾“在志为恐”。《灵枢·本神》说:“肝气虚则恐,实则怒……心气虚则悲,实则笑不休”。因此,如果脏腑组织或气血发生病变,就会影响人的情志活动,出现异常的情志反应。
另一方面,外在环境的变化过于强烈,情志过激或持续不解,又可导致五脏精气的失常,气血运行失调,如大喜大惊伤心,大哭大怒郁怒伤肝,过度思虑伤脾,过度悲伤伤肺,过度恐惧伤肾等。
3、七情内伤致病的特点
(1)直接伤及内脏:
七情过激致病,大都直接操作内脏而导致内伤疾病的发生。《灵枢·百病始生》说:“喜怒不节则伤脏”。
①损伤相应之脏:七情过激损伤相应之脏。即心在志为喜,过喜则伤心;肝在志为怒,过怒则伤肝,脾在志为思,过度思虑则伤脾;肺在志为悲为忧,悲忧过度则伤肺;肾在志为恐,过恐则伤肾。
②影响心神:心主神志,七情皆从心而发,故七情内伤均可作用于心神,导致心神不宁,甚至精神失常。
③数情交织,易伤心肝脾:七情伤脏,既可单一情志伤人,又可两种以上情志交织伤人。由于心肝脾三脏在人体生理和情志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故情志内伤,最易损伤心肝脾三脏。
④易损伤潜病之脏腑:潜病,是指已经存在但无明显临床表现的病证。潜病之脏腑是指潜病所在的脏腑。潜病之脏腑因其正气已虚,即是情志易伤之所,故七情内伤易于损伤潜病之脏腑。
(2)影响脏腑气机:情志内伤影响脏腑之气的运行,导致气机升降失常而出现相应临床表现。
①怒则气上:指大怒致使肝气上逆,甚则血随气逆的病机变化。
临床表现:头胀头痛,面红目赤,急躁易怒;血随气逆则呕血,甚则昏厥卒倒;若肝气横逆犯脾,可兼见腹痛、腹泻等症。
②喜则气缓:指过度喜乐,致使心气涣散或心神惮散的病机变化。
临床表现:轻者可见心悸失眠、少气无力、精神不集中等;重者神志失常、狂乱、或见心气暴脱而大汗淋漓、气息微弱、脉微欲绝等。
③悲则气消:指过度悲忧,导致肺气耗伤或宣降失常的病机变化。
临床表现:意志消沉,精神不振、气短胸闷、乏力懒言等症。
④恐则气下:指过度恐惧,致使肾气失固,气陷于下的病机变化。
临床表现:二便失禁,遗精、滑精、骨痿等症
⑤惊则气乱:指猝然受惊,导致心神不定,气机逆乱的病机变化。
临床表现:惊悸不安,慌乱失措,甚则神志错乱。
⑥思则气结:指过度思虑,导致心脾气机郁滞,运化失职的病机变化。
临床表现:心悸、失眠、多梦、精神萎靡及倦怠乏力、食少、腹胀、便溏。
(3)多发为情志病:系指发病与情志刺激有关或具有情志异常表现的病证。
①因情志刺激而发的病证,如郁证、癫、狂等。
②因情志刺激而诱发的病证,如胸痹、真心痛、眩晕、胃脘疼痛等。
③其他原因所致但具有情志异常表现的病证,如消渴、恶性肿瘤、慢性肝胆疾病等。
(4)影响病情变化:七情变化对病情具有两方面的影响:一是有利于疾病康复。良性的或积极乐观的情绪,有利于病情的好转乃至痊愈。二是诱发疾病发作或加重病情,消极悲观的情绪,或七情强烈波动,可诱发疾病发作或使病情加重、恶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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